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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遭遇离婚困境:为房子为孩子为拆迁款

发布:2013/6/7 10:30:30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了一套房子、一个孩子、一个学位、一笔拆迁款、一笔取暖费……他们“离婚”了。为了结婚买房,又为了买房离婚,这正是一部分中国人正在遭遇的困境。

  离婚有风险:买房须谨慎

  杜太太心里的一根弦断了。

  3月6日,她和老杜在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了离婚证,13天前,也就是2月21日,他俩才刚刚在同一地方领了结婚证,握拳宣誓的那一刻,曾经让她觉得很神圣。

  “办了离婚,就像是心里的一根红线被剪断了,感觉已经完全不同,心态被改变了。”

  那天,去离婚的人很多,杜太太的身边就坐着一对为买学位房而来离婚的夫妇,她向他们请教怎样写好离婚协议,依照前辈的指引,她在离婚原因一栏写下:夫妻感情不和。而真正的原因其实是为了一套房子。

  自2010年起,离婚便成为中国历次房产新政打击炒房客误伤刚需族的副产品。

  杜太太是上海人,老杜是北京人,他们是去年认识的。

  来上海前,“IT男”老杜贷款在北京五环外买下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一名事业单位职员,杜太太并不想离开上海。婚后,他们很快看中了上海外环一套96平方米总价180万元的二手房。

  老杜卖了北京的房准备交首付,但夫妻俩发现,2011年出台的“新国八条”“认房又认贷”的强制性规定使得他们“被二了”杜先生虽然卖掉了第一套,但留下了贷款记录,杜太太没房也没贷款记录,但即便用她的名义买房,她也会受丈夫有贷款记录所累而“被二”,“就像是在我们身上打了钢印一样”。

  杜太太婚前并未意识到这点,他们被“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困住了。杜太太算了笔账,如果首付80万元贷款100万元,首套房贷利率是8.5折,二套房贷利率是1.1倍,两者利差相差30多万元。

  银行的信贷员给他们支了个招:要想二套变首套,政策性离婚,“新国五条一出,二套的利率很可能会升到1.2、1.3倍”。“很显然,我们是被政策误伤的人”,杜太太说,当双方父母得知要通过离婚来买房的消息后,叹了口气,骂道:“变态的政策。”

  杜太太和老杜离完了婚,向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他们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最后的消息。

  自2010年起,离婚便成为中国历次房产新政打击炒房客误伤刚需族的副产品。今年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出炉,限购限贷愈紧,其中对卖家出售第二套房产的升值部分征收20%个税的规定,成为狙击二手房交易的一道“杀手锏”。为抢搭政策末班车,“过户潮”、“离婚潮”屡创新高。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政策性离婚成了开发商、房产中介、银行信贷员、买家和卖家的一场合谋。

  开开心心来离婚、高高兴兴去买房的场景在各地民政局门口上演,郑州市房管局的办事员连续加班一个礼拜,结果在三八妇女节那天,有窗口工作人员累到休克,被救护车拉去医院抢救。

  “一边发钱,一边征重税,压房价,这就好比一边在洗澡盆里放大水,一边用个脸盆压水花!”

  深圳的王太太最近也离了,因为第三套房子。

  王太太是在2002年去的深圳,次年,她在父母帮助下花62万元买了套90平方米的房子,2005年,她和老王结了婚,两人花108万元合买了一套155平方米的婚房。老王是深圳一家知名台资企业的大陆高层干部,这家企业为留住核心人才,推出了一项配房的留才政策,条件是要续约8年才能过户,2006年,老王续了约,分到一套公司附近107平方米的房子。

  今年,王太太和老王想去办理过户手续时,他们遭遇上了深圳“本地户口限购两套房”的限购令。王太太打电话给房管局,房管局重申了政策。老王的公司只给了两周办理期限,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过户,你要么放弃,要么在成都或烟台选一套同等价值的房子。

  于是,老王像他们身边的许多同事一样,走上了政策性离婚之路。老王净身出户,把房子、财产和孩子都给了王太太,这让王太太的父母非常感动。王太太给限购的评语是“这是违反市场规律、反人性的政策”,她质疑道:“天天出国十条、国五条,可是你看看照样有房叔房姐,政策真正打击到的是投机者还是小老百姓,我不知道。我的观点是,降房价的关键是政府要让利:降地价、多建保障房、慎发货币,而不是屡屡在发展商和消费者身上下刀子!”

  王太太的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她最大的纠结是,到底要怎样跟孩子和老师解释她目前的婚姻状况。

  在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看来,未来行将推出的“房产税”也将成为“假离婚税”。他在最近的一篇《学习朱镕基,暂停“国五条”!紧急刹车,平息离婚狂潮》文章中写道:“新国五条”出来当天,我和复旦大学几位教授立即研究了条文。我们得出一致结论:这一定会引发一浪高过一浪的“假离婚”潮。因为,税太重,伤害太大。我们算了一下:2001年复旦附近5000元/平方米的学区房,现在涨到4万~5万元/平方米了;120平方米(上海无小房)的房已500万元了,减去当年50万元,差价450万元,要交90万元的个调税。而假离婚,办个手续70元吧;再复婚,再70元吧。要90万元,还是要140元呢?

  “弗里德曼说过,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通货膨胀都是一种货币现象。”谢百三说,“你发了那么多票子,房子能不涨吗?一边发钱,一边征重税,压房价,这就好比一边在洗澡盆里放大水,一边用个脸盆压水花,何等荒唐!”

  婚姻登记处是房市晴雨表。但玩“政策性离婚”有风险,一不小心就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

  老李,天津个体户,最近,他准备离第二次婚。

  老李和李太太是河北唐山人,两人是隔壁村的,一条天津到秦皇岛的高铁要从老李的村里过,每户能有几千块钱的分红,李太太以结婚迁入的方式拿到了分红。李太太的村里有附近最好的小学,当她想让自己孩子入读时,就遇上了户口的问题,派出所说,只有离了婚的人才能投靠父母回迁,于是,老李和李太太离了。

  2005年,老李和老婆复婚,两人到天津创业,过了几年,他们在天津按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88平方米的房子。这些年生意尚可,小有积蓄,老李准备在天津再买一套60平方米的小户型给父母养老。为了二套变首套,老李准备再离一次。“被逼无奈,真的没有办法,别人也都这样弄,其实不想这样弄,可实在负担不起这个成本。”老李说,“一个证不能承载太多它不该承载的东西,当我的生活利益受到巨大损害时,我会选择忽略它的象征意义。”

  老李的经历并不是最离奇的,在北京,为避开2011年出台的“京十五条”中“外地人须连缴5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最严限购,有房产中介“做局”,非京籍人士与原配离婚,与陌生京籍人士闪婚购房,闪离,与原配复婚,完成“曲线购房”,一举三得。

  2011年,沈阳出台房产限购令,沈阳一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一对夫妻为了交易多套住房,居然离婚7次复婚7次。“这种离婚可能是一些有钱人多年前购买的多套房,现在一套一套地卖,为了避税。”在沈阳,离婚旺季通常是春节刚过、房交会期间、供暖期之前、高考结束后……工作人员说,像房交会和供暖期之前离婚的,有不少属于“政策性离婚”。

  “婚姻登记处是房市晴雨表”,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宁波老三区单日离婚量为平时4倍。昆明市五华区婚姻登记员罗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昆明每年大概有2600对离婚,每月离婚人数基本平稳,在200对上下浮动,若是遇到房产政策变动,估计大概有10%的申请人员是政策性离婚”。宁波市民政局统计,2012年宁波14858对夫妻劳燕分飞,约两成是“假离婚”。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统计,有23.7%离婚夫妻为购房办了“假离婚”。

  “政策性离婚”或为房子,或为超生,或为出国,或为躲债,或为避税,或为低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养老保险补贴,或为多得征地补偿。天津宝坻区有个村要征地,只要在村里有户口就有土地补偿款,一名男青年因女友未达法定婚龄,竟和准岳母登记结婚,准岳母“嫁”到该村拿到补偿款后再离婚。

  玩“政策性离婚”有风险,一不小心就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过一个案子,李先生和张女士为了在拆迁中多得房子离了婚,房产、基金全登记在李先生名下,十几年过去房子一直也没拆,李先生因为癌症躺在病床上,张女士去民政局请婚姻登记员来医院准备办复婚,结果晚了20分钟,李先生去世了,张女士一夜白头,好在最后通过法院争取到了亡夫一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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