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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360二审:审判长将双方争议归为5大焦点

发布:2013-12-4 17:56:49  来源:网易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网易科技讯 12月4日下午消息,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案二审今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围绕扣扣保镖是否破坏了QQ的安全性、是否属于商业诋毁、是否嵌入QQ软件界面并推广360服务以及一审赔偿金额等几大焦点问题展开交锋。

2011年4月,腾讯在广东省最高级人民法院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索赔1.25亿。腾讯公司在起诉书中认为,360"扣扣保镖"破坏和篡改了腾讯QQ软件的功能,同时屏蔽客户广告,破坏了腾讯的商业模式。今年4月份,此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奇虎360败诉,被判罚向腾讯赔偿500万元,并且在网站首页和其它媒体上进行道歉。

由于双方已经在开庭前进行过证据交换和质证,今日开庭后直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将双方争议归纳为5大焦点:

1.360针对QQ推出的扣扣保镖是否破坏了QQ的完整性、安全性;

2.扣扣保镖是否贬损了QQ,涉及商业诋毁;

3.扣扣保镖是否嵌入了QQ软件,取代QQ的部分功能并推广360自己的产品;

4.如何看待创新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二者的底线在哪里;

5.如果构成不正当竞争,500万元的赔偿额是否合理。

针对上述问题,腾讯方面认为,360针对QQ软件推出的扣扣保镖通过虚假宣传,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增值业务插件,屏蔽腾讯广告,并嵌入QQ界面,破坏了腾讯的合法经营模式,导致QQ产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遭到破坏,减少了增值业务的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这个数字远远不是500万可以衡量的。

360方面则认为,360迫于生死压力,推出反捆绑工具软件"扣扣保镖",扣扣保镖是360抵制腾讯滥用市场地位的正当防卫,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同时,关于破坏腾讯软件的完整性扣扣保镖没有破坏腾讯软的完整性,也没有影响腾讯软件的功能和使用。律师还以视频网站对电视台的冲击以及免费杀毒对付费杀毒的冲击举例来说明商业模式被冲击不能代表360做的事情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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